目录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群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县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新平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及报批工作,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彩票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新平县民政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新平县民政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 2. 新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5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勘界核界办公室、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补助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仪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危机意识,抓紧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要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省、市、县指挥部部署和各项工作指南要求,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织密防疫安全网,坚决守护好“一老一小”,切实做实做细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聚焦困难群体,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监测,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二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应救尽救;建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严防漏保;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按程序下放至乡镇(街道),精简社会救助的办理流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增强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医保、人社、住建等社会救助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救助合力。三要大力推行“一部手机办低保”,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四要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3.聚焦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一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成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今年底确保两个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40%以上。新平县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启动老厂乡敬老院搬迁项目,完成扬武大开门社区、老厂苛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20年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提质改造或新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实施一批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动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建设。三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力度,引入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行业;支持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组织采取公建民营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力度,盘活资源、提高养老床位使用率。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养老服务市场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制。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和星级管理评定工作。 4.聚焦关爱保护,提升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水平。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要优化儿童福利服务管理水平,在全县村(社区)打造一批示范型“儿童之家”。三要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孤儿助学”“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等孤残儿童保护项目。四是按照上级要求,于2021年5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2349”,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统一回复”原则,提供各类儿童救助保护咨询服务。 5.聚焦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发展。一要依法依规完成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二要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三要认真做好平甸乡桃孔村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继续推荐认定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推荐命名一批“平安社区(村)”。四要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及时进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村(社区)基层群众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系统进行数据完善,并颁发法定代表人证书。 6.聚焦激发活力动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一要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快以县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为重点的“一中心一站一室”建设,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二要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建立健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继续落实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三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政策体系,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7.聚焦群众关切,全力做好基本社会服务。一要完成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全县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二要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启动县殡仪馆搬迁项目建设。三要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要着力推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6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退休 19人(含企业退休待遇1人)。 车辆编制4辆(应急保障车1辆、灵柩车3辆,灵柩车财政不预算经费),实有车辆4辆(应急保障车1辆、灵柩车3辆,灵柩车财政不预算经费)。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2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26.77万元。 财务总收入4226.77万元与上年3999.02对比,增加227.75万元,增5.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50万元,上年9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本年676万元,上年506万元; 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787万元,上年655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2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26.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6.77万元(本级财力4226.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26.77万元与上年3999.02万元对比,增加227.75万元,增5.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50万元,上年9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本年676万元,上年506万元; 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787万元,上年655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26.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37万元,与上年3830.15万元对比增加330.22万元,增8.6%,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50万元,上年9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本年676万元,上年506万元; 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787万元,上年655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项目支出66.4万元,与上年168.87万元对比,减少102.47万元,减61%,主要原因是春节慰问金本年批复64.4万元,上年74.87万元;本年财政未安堪界经费,上年14万元;本年财政未安排续建项目资金,上年80万元; 本年安排党建经费0.5万元,上年为0元; 本年安排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经费1.5万元,上年为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26.7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党建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93万元(行政运行623.5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8.89万元、儿童福利支出4.36万元、老年福利483.95万元、殡葬补助支出786.7万元、养老服务1.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675.7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950万元、临时救助74.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30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2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14.88万元(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住房保障支出57.8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控制数)预算合计9.3万元,较上年10.1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7.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都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控制数)预算为4.8万元,较上年5.6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140人次。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厉行节约,政府出台相关接待费政策,公务接待政策变动,本县内0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控制数),较上年4.5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4.5万元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如下: 1.党建经费0.5万元,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预算后财政分配下达我单位0.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2021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办通〔2020〕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和结对共建工作。该项目实施后,各机关党组织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治保障。 2.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经费1.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5〕229号)要求,2015-2017年,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且核定床位3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除省级补助的50%外,其余50% 市、县区共同承担,市级补助30%、县区补助20%。床位运营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15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含福彩公益金)和县区财政各负担50%,县级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 3. 春节慰问经费64.4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社会各界及困难群众家中。根据2021年春节慰问项目实施方案,春节开展走访慰问城镇居民低保户101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562人,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人员66人,农村低保户190户、共计走访慰问919户(人),每户(人)慰问金500元,计款45.95万元;(2)走访慰问集中供养五保户203人,每人慰问金200元,计款4.06万元;(3)走访各类慰问对象1246户(人)的慰问品每户(人)200元,计款22.44万元。以上3项需资金68.39万元,预算批复为64.4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 城镇低保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即云南省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简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老职工。 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惠民殡葬补助: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的本县户籍村(居)民死亡,遗体及时送达县殡仪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存放、治丧、火化,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骨灰在6个月内进公墓安葬的,给予2600元惠民殡葬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8.61万元,与上年229.77万元减少1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14万元,即上年预算堪界经费14万元 ,本年无此项目资金;办公电话办公费编制数压减使邮电费节约开支1万元;其他经费增加3.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59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4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574.76 万元,在建工程3738.23万元。负债11.96万元,净资产7583.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 第二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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