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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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负责新平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及报批工作,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

5.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9.贯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截至202310月,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899,156人,全年预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836.00万元;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51人,全年预计发放1,010.00万元;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全年预计发放临时困难资金275.00万元救助570人次;持续推进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26315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62283人;认真落实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政策,做好低保边缘对象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

2.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有效落实,全年预计发放高龄津贴115,037人次611.07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6,115人次30.53万元;制定发布《新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成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古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地基开挖,新化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项目,戛洒曼哈等4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扬武马鹿寨白坡头小组等3个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稳步推进;21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入户评估工作。

3.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做好曼哈社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对63名村组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督促指导27个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对曼蚌村、坡头村等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改造升级。

4.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成立新平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有效督导社工站。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在古城社工站和新化社工站开展“五社联动”项目;规范社工人才登记管理,完成登记36人;收集上报2020年取证社工奖励材料43人份;做好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引导工作。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全年预计发放“两项补贴”99,315人次920.25万元;全年预计发放补助资金66.59万元保障52名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6名在校孤儿发放助学金6.00万元;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支出救助资金6.40万元,救助各类人员37人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调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项;严格落实惠民殡葬减免补助政策,全年预计减免补助惠民殡葬资金2,100825.00万元;新平县乡村振兴移风俗殡葬改革服务迁建项目于97日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挡墙支砌和基础施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和老龄工作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县堪界核界办公室

2.新平县殡葬服务中心

3.新平县殡仪馆

4.新平县福利服务中心(新平县救助管理站)

5.新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新平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行政公务用车1辆,殡仪馆灵柩车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111,16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11,167.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41,500.27元,增长4.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63,500.27元,增长5.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标,比上年增加1,630,170.00元;城乡低保、特困标准提高,比上年增加5,393,053.00元;其他收入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拨入代付款,不纳入财政拨款收入统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111,167.01元。其中:基本支出95,393,685.83元,占总支出的95.29%;项目支出4,717,481.18元,占总支出的4.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41,500.27元,增长4.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16,173.97元,增长7.33%;项目支出减少1,774,673.70元,下降27.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标,比上年增加630,170.00元;城乡低保、特困标准提高,比上年增加5,393,053.00元;其他收入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拨入代付款,不纳入财政拨款收入统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393,685.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020,878.89元,占基本支出的9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806.94元,占基本支出的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7,481.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4,5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局机关及离退休党支部党建活动;

2.勘界核界项目经费支出3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界桩更换、更换地名标志、维修地名标志、新增地名标志等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3.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8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4.低保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2,385.18元,主要用于开展低保政策培训、低保对象入户核查、低保积分制手册印制等工作;

5.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049,916.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

6.殡仪馆运行项目经费支出5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殡仪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7.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9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工作;

8.新平县民政老年公寓运营补助项目经费支出7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民政老年公寓消防改造工作;

9.敬老院运营维护项目经费支出54,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戛洒敬老院日常运营维护工作;

10.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经费支出488,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中心敬老院、戛洒镇敬老院及新平县民政老年公寓日常运营维护工作;

11.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项目经费支出3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12.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培育扶持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

13.新平县提升乡镇社工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设备配置项目经费支出7,8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站项目;

14.扶残助残有你有我残障人关爱服务项目经费支出2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困难残疾人服务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20,297.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5,982,803.27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退休党支部划入单位管辖,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9,520.00元;工资基数调整,行政运行经费减少922,378.25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增加34,40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900,657.4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39,076.00元;机关事业单位抚恤支出减少198,572.80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收入减少12,969.00元;高龄老年人津补贴收入增加403,850.00元;殡葬支出增加799,104.00元;养老服务体系支出减少447,253.61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增加1,630,170.00元;城乡低保支出增加4,320,172.00元;临时救助支出减少338,469.74元;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支出增加1,072,881.00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增加583,297.0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2,322.16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3,53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52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离退休党支部党建活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05,67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8%。其中: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5,781,831.7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4,400.00元,主要用于勘界核界地名标志牌更换、新增,界桩更换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862,385.18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98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3,502.00元主要用于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791,09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6,427,5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津补贴支出;

2081004殡葬”支出8,904,489.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殡仪馆日常运行及殡仪馆工作人员绩效奖励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864,8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及居家式老化改造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9,214,17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58,203.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817,06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742,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对象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9,387.62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91,185.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57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495,238.00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对象春节慰问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195,744.16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对象春节慰问,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及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02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9,916.1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8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0,822.2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99.89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4,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4,08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6,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7,1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80%,完成年初预算的5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7,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控车辆运行,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18.00元,下降1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18.00元,下降46.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控车辆运行,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勘界核界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察调研、监督检查、外县交流考察、边界联检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806.94元,比上年减少1,573,455.56元,下降80.84%,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508,500.00元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核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三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998.99元、印刷费2,010.75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18,897.20元、维修(护)费22,995.00元、会议费1,457.00元、培训费2,146.00元、公务接待费4,102.00元、专用燃料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8,000.00元、福利费1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9,800.00元、社会化养老机构补助5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0,474,831.40元,其中,流动资产733,888.24元,固定资产30,445,943.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290,240.00元,无形资产4,760.0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6,45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6,27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98.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386,519.2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8,119.5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45.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45.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45.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45.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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