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2-12 12:02   点击率:12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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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按照省、市、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监管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0.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责。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职责。

12.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措施和办法。

13.承担测绘行政管理职责。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6个股室,下属4个国土分局和8个国土所,直属事业单位4个,财务统一由局机关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国土资源规划管控。市级下达新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等8项约束性指标均已达标。《新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并报国土部备案;《新平县12个乡镇(街道)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获市政府批复;启动新平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正在开展新平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的编制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启动戛洒镇平寨村和南蚌村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试点工作。

2.建设用地保障。共上报2个批次用地和1个单独选址用地报件,面积16.6999公顷,已获省国土厅批准;完成平甸等3个乡镇108户的民房用地审批;审核备案设施农用地58宗,面积15.3737公顷。完成新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征收5.7671公顷;完成扬武片区田房组团征地116.4313公顷;上报新平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桂山工业园区项目(一期)用地审批;利用戛洒江荒滩等未利用地促进集镇旅游发展,实施田房工矿废弃土地、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再开发利用。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于510月实行24小时避险应急值班,年内未发生因地灾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在省级切块补助治理资金159.19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配套资金297.56万元,实施42个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戛洒镇耀南村等2个特大型和新化乡老五斗村罗午小组滑坡中型治理项目工作;抓紧平掌乡政府驻地泥石流等7个历年待验收项目的验收工作。

4.土开发整理。共组织验收8个土地整治项目,总建设规模2674.192公顷,新增耕地404.1689公顷,完成投资8269.49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81(纳入公务员管理50人)。实有在职人员89人,全部属财政全供养,其中,行政人员21人、纳入公务员管理人员37人、事业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全部属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3.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3.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3.66万元(本级财力1713.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13.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13.66万元,全部属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3.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9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3.66万元,全部属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740.5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13.66万元,比20171652.21万元增61.45万元增幅3.92%,增幅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增人员工资;

(二)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40万元减40万元减幅100%,减幅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级财力困难暂不安排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局机关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5.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新平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及下属12个乡镇国土所(分局)、直属3个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67.71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10972.99平方米、价值2063.49万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29.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74.14万元。

附件: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pdf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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