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2、负责权限不调查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共享、归档等工作。并提供查询服务。3、参与全县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4、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核查、取证等工作。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推进新平县规划区内存量房地数据整合工作。确定了数据整合技术服务单位,启动了县城规划区及建制镇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数据整合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存量房地数据整合10470户。目前,整合工作正在有力推进中。 2、扎实开展日常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登记中心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及证明2194本(份)。为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限,登记中心结合实际,于9月份根据登记分类压缩了办证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3、强力推进原房产登记资料的移交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原房产登记资料的移交。移交范围包括:原房屋登记数据库、房产测绘图及房屋登记档案纸质资料。 4、完成林权颁证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今年内启动了林权发证工作,并颁发了林权类的不动产权证。 5、增加人员配置,提高业务能力。登记中心共核准得11个编制,划转到位9名,工作抽调2名,为切实加强人员配置,2017年通过政府购买共增加工作人员4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3名为政府购买人员。 无离退休人员。 无车辆编制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521,60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600.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4,358.5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增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521,60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600.50元,占总支出的90.14%;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9.86%。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14,358.5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增人员工资及专项经费开支加大;项目支出减少15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1,600.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4,358.50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增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60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4,358.50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增资调资增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元,支出决算为2762元,完成预算的3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2元,完成预算的39.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241元,下降60.5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1万元,下降60.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尽量减少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76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276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62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62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领导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以及乡镇政府对接不动产相关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97100元,全部为固定资产971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51.4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9.71 | | 9.71 | | | | 9.71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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