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19 08:09   点击率:19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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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相关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

10.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按照权限管理矿业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6.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新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准使用。

2.城市和乡村规划工作:完成发放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公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件,发放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民房建设管理规划许可证19件,发放关于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意见33件,完成全县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放线验线检查项目4个,完成全县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核实验收项目5个,总用地面积109,16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359.10平方米。完成117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县级审查工作,组建工作联络站13个,打造36个县级示范点建设。

3.土地整治工作:2022年组织实施5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建设规模18,727.00亩,预计新增耕地3,725.00亩(其中水田2,410.00亩),提质改造水田5,918.00亩,新增粮食产能353.00万公斤。为完善提高项目区及周边土地效率,改善群众出行、农用物资及产品运输,依托5个提质改造项目进行6座桥梁工程、3条引水管道工程纳入N项目融资建设。  

4.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通过制定批而未供处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70.53亩(其中划拨17.87亩,出让252.67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宗面积190.5405亩。

5.土地要素保障工作:2022完成土地收储153.79公顷,兑付补偿费用12,385.22万元其中:计划内完成土地收储89.83公顷,总费用8,573.09万元;计划外完成土地收储63.96公顷,兑付补偿费3,812.13万元。

6.土地供应工作:完成土地供应26宗400.77公顷,土地价款收入93,030.96万元,其中:划拨供地7宗369.71公顷,划拨价款81,910.80万元;出让供地19宗31.06公顷,出让价款11,120.16万元;二级市场1宗0.07公顷,补缴出让金46.81万元。

7.用地报批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取得用地批准面积359.44公顷,其中:云南省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建设项目(新平段)用地面积296.31公顷;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建设项目(新平段)63.12公顷;能源项目7个,报批用地面积6.36公顷;城镇批次用地项目9个,报批面积3,352.34公顷。

8.不动产登记工作:2022年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收件4424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业务58件,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进一步缩短了办证时间,落实“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完成化解17个问题小区存在的问题,完成转移登记2706套。

9.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我局共受理信访件30件,已办结28件,另外2件正在调查办理中;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12件,已办结10件,另外2件正在调查办理中。接到县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1件(承办8件,协办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8件,县政协提案3件。已完成面商和答复工作,面商和答复时满意率均为100%。

10.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群测群防管理网络,形成了“层层有机构,各点有专人”的群测群防工作机制,为防灾避险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搬迁和治理相结合,2013年以来实施的32个搬迁项目中24个项目已市级终验收,最大限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11.土地矿产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建立全民参与的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机制,加强巡查力度,预防和制止自然违法案件的发生。开展动态巡查1027次,其中:土地巡查825次,矿产巡查202次,发现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63起,其中:土地63起,矿产0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当场整改土地违法行为10起。完成建设用地供地前踏勘17个地块面积34.15公顷,对51宗面积99.41公顷疑似闲置土地开展调查工作。

12.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受理的矿业权审批申请6 起,发布矿业权到期预警2期5家矿业权,开展云南省矿产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完成新平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手续执法监察审查意见15个、停止开采(勘探)通知书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管理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2.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3.新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新平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5.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2.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3.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4.新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新平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6.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805,50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605,509.08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8,473,871.84元,下降6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6,398,695.65元,下降64.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075,176.19元,下降91.21%,主要原因是无项目资金拨入收支专用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677,067.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3,773.05元,占总支出的13.04%;项目支出135,383,294.23元,占总支出的86.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3,661,076.50元,下降65.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9,955.99元,下降5.10%;项目支出减少292,571,120.51元,下降68.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93,773.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80,892.17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2,880.88元,占基本支出的10.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383,294.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土地储备专项经费支出128,216,263.34元,主要开展新平大道延长线改扩建项目土地征收、工业用地收购、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报批、征收地块电力迁改等工作。

2.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218.00元,主要开展党建活动、党员学习书籍购买工作。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开展新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支出490,280.00元,主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图斑核查工作。

5.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22,669.00元,主要开展土地违法图斑测绘核查工作。

6.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8,000.00元,主要开展土地调查监测工作。

7.新平县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支出24,960.00元,主要开展不动产测绘核查工作。

8.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项目支出368,961.00元,主要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测绘。

9.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及规模配套资金项目支出57,812.27元,主要开展建兴乡挖窑村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工程治理

10.新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支出155,830.62元,主要开展戛洒镇耀南村土司府、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工作。

11.地质防治项目支出1,080,000.00元,主要开展漠沙镇团结村泥石流治理项目施工。

12.新平县漠沙镇团结村泥石流治理项目支出2,080,000.00元,主要开展漠沙镇团结村泥石流治理项目施工。

1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支出323,300.00元,主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运行。

14.新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405,000.00元,主要开展新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6,01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28%。与上年相比减少419,182,564.16元,下降93.9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列入基金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71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8,4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7,721.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690.93元,死亡抚恤支出217,10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6,88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3,643.2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131.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5,10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202,58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5,147,718.56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00,0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660,949.00元,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24,960.00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961.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5,8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05,8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01,94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4,101,942.89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1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04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1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04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缩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97.41元,下降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67.41元,下降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30.00元,下降14.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新平县自然资源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土地收储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8,095.95元,减少235,021.46元,下降12.48%,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0,422.69元,水费130.00元,电费44,446.34元,邮电费19,000.00元,差旅费190,000.00元,会议费17,401.00元,公务接待费20,459.00元,劳务费640,050.00元,福利费73,021.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40.8元,其他交通费用392,125.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0,861,108.46元,其中,流动资产23,335,458.53元,固定资产27,525,64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73,808.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24,419.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6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2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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