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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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漠沙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漠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漠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漠沙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制定并实施本镇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维护本镇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和实施,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漠沙镇的高质量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兴产业,实体经济加速壮大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打好“三张牌”,农业绿色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优化提升成效显著,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我镇深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成效明显;我镇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不断激活存量、培育增量,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工业总产值2.21亿元,同比增6.8%;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商贸发展活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达2959户,从业人员8232人,营业收入36593万元,利润总额6729万元;实现旅游总收入4468万元;实现第三产业总产值12.61亿元,同比增14.9%。

2、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镇村面貌日益改善

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有序开展,投资180.61万元完成集镇及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改善,投资183.56万元完成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投资150万元实施集镇供水改扩建工程;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4681.1万元续建农村公路6条55.22公里,投资698万元实施直过民族道路畅通项目公路2条8.62公里;投资133万元完成小坝多瓦房大沟和曼蚌小河口沟防渗加固工程,完成人饮安全巩固提升、电站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移民新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四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15个百千工程等项目;“七改三清”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稳步推进。

3、着力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我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淘汰黄标车163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101家清查对象进行核查,完成污染源清查建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推进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实施相关河道治理工程。

4、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脱贫巩固攻坚战取得实效,全镇163户建档立卡户,脱贫退出160户512人,未脱贫3户9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02%;完成小坝多直过民族搬迁项目,曼必箐等11个“直过民族”整村项目全面完工,百姓居住条件得以改善;全力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发放产业扶持小额信贷254万元,发放仔猪、黄牛、农药、化肥等产业扶贫物资,扶持资金达62.29万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发放小额扶持创业贷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医疗救助制度等使得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有序推进,卫生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不断加快,使得我镇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漠沙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党委、人大、政府、妇联、团委、科委

  2、财政所

3、两校、文化站、规划所、水管站、林业站、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农经站、路政、企业办、科协、新合办、农保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漠沙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漠沙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2,353,595.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99,595.11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4,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14,961,084.55元,主要原因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原补贴的发放、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收入以及2018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图:

图片1.1.jpg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漠沙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400,365.62元。财政拨款支出为72,118,195.62元,其中:基本支出44,253,066.10元,占总支出61.12;项目支出27,865,129.52,占总支出的3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支21,036,780.15,主要原因是在于2018年项目验收决算较多,部分工程开工支付率增加。

 

类别

金额(元)

占比

基本支出

44,253,066.10

61.12%

        :人员经费    

38,524,049.11

53.21%

        :日常公用经费

5,729,016.99

7.91%

项目支出

27,865,129.52

38.4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53,066.10元。与上年的30,853,699.58元对比增支13,399,366.52元,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原生态补贴的发放及2018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漠沙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65,129.52元。与上年的20,509,885.89元对比增支7,355,243.6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工程验收决算较多,部分工程开工资金支付率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0,291.66元;教育支出6,480.00元;科学技术支出26,000.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76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9,559.7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33.00元;节能环保支出5,914,750.00元;城乡社区支出 3,008,764.85元;农林水支出 5,481,389.23元;其他支出350,000.00元。

图片2.2.jp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漠沙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23,975.6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增支20,188,832.41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党员活动室、公墓建设等项目验收决算较多,部分工程开工支付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31,03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行政管理事务、信访事务、专项普查、民族宗教事务、宣传及共产党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126,246.00元,主要用于漠沙镇初等职业教育及其他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316,263.00元,主要用于漠沙镇科委、科协运转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4,561.00元,主要用于漠沙镇文化站运行及大沐浴文艺队员工资补助;

8、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7,559,117.12元,主要用于新农合办公室运转、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等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9,633.11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15,732,065.53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10,044,652.85元,主要用于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心运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15,320,398.68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486.00元,主要用于漠沙镇中小企业生产和发展管理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1,933,518.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图片3.3.jpg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漠沙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2,070.94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942.89元,完成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3,128.05元,完成预算的1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洲猪瘟防治、脱贫攻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检查督导形成增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11,402.34元,增长33.5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2,279.29元,增长6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123.05元,增长19.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验收督导工作增加,使用车辆率大幅增加,且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942.89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493,128.05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942.89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942.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3,128.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3,128.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7批次(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558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猪瘟防治工作、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扫黑除恶宣传、公车改革工作布置会、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督查检查接待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漠沙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5,878.7元,与上年对比增1,330,641.19元,主要原因2018年用于购买服务和货物支出增加,如花腰傣服饰文化节、过摩节举办,专用材料费支出增加;林业站异地造林项目使得委托业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漠沙镇部门资产总额83,876,040.34元,其中,流动资产62,669,256.58,固定资产21,206,783.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43,62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5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153,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8,3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876,040.34 

62,669,256.58 


13427016.63 

1983966.8 


5795800.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2.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7.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9.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0.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等。

漠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0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5701111


附件2: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0041711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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