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沙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9-21 15:09   点击率:411打印】【关闭

漠沙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漠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漠沙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7年漠沙镇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指导方针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配套、保政府信誉”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下,团结依靠全镇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全力推进转动能、补短板、强弱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镇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县目标任务。

1、保稳促调,经济效益趋好向优。高原特色农业效益显著,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经济缓中趋稳,第三产业活力强劲。

2、狠抓项目,强力助推经济发展,以交通、水利、电路等为重点的一批项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3、为民利民,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巩固“三免一补”和“两基”成果,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武装、双拥、侨台、防震减灾、气象、保密等工作取得新进展,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红十字、关心下一代等事业协调推进。

4、精准发力,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定,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及“回头看”等工作,全面打响总攻战役。强力推进小坝多直过民族搬迁安置项目,全力推进4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工作,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精准施策、因户施策,全面开展产业扶贫。

5、建管并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乡面貌实现新变化。启动集镇总规修编工作,规划集镇2个加油站;集镇绿地面积达22.67公顷;重新设置集镇交通标识标线,集镇交通布局规划得到进一步优化;实施集镇“两污”建设项目,集镇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深入推进托竜小组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实施鱼塘朵所、峨德白糯革、曼蚌上河口等15个小组“百千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曼线曼咪田、西尼向阳、关圣故宫等9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曼蚌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凸显;全面实施“七改三清”行动,建制村公厕覆盖率已达到100%,自然村公厕覆盖率达80%;自然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乡村面貌明显改善。

6、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实效,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和加强。实施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和天然林二期保护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全年未发生严重火灾、虫害以及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贯彻落实《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推行河长制,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全面开展河道巡察管护,水污染防治及水土生态修复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7、综合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天眼地网工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交通安全形势趋于平稳。强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8、服务转型,政府建设全面加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狠抓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纪律作风建设,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漠沙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党委、政府、人大、团委、妇联、科委

2.财政所、农保所

3.农科站、农机站、文化站、农经站、兽医站、两校、林业站、水管站、科协、新农合、企业办、规划所、路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漠沙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漠沙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77392510.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92510.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77392510.5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2016年决算收入60927153.1元增收16465357.46元,增27%,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安排相应专项资金比2016年增多及人员经费提增。

QQ截图20190121163248.png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漠沙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51363585.47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3699.58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20509885.89元,占总支出的4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漠沙政机关、各事业单位、18个村社区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53699.58元。与上年对比增2760990.07元,增支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各事业单位、村社区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09885.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49904.65,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不及时、国库资金支付困难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漠沙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3585.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支18788914.58,主要原因分项目推进不及时和国库资金支付困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5667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政府、人大、财政、党委、团委、妇联、科委等人员经费支出、工作经费、相关专项资金;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调解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21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两校工作人员工资;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0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村民小组科技文化室建设补助资金、环村道路建设、烟后菜技术推广等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93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经费等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334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殡葬改革专项补助等殡葬支出,村(居)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支出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各种社会保险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73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新农合个人参合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食品安全事务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6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61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城乡垃圾整治市级专项资金支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工作经费,集镇维护费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97185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美丽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县级配套建设经费等支出及村组干部人员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8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

15.住房保障(类)支出1149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职工住房保障金支出;

16.其他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是彩票公益排村组的项目资金。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漠沙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0000元,支出决算为640211.6元,完成预算的8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718.6元,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493元,完成预算的1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及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出决算减少398222.41元,下降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120.5元,下降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101.91元,下降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漠沙镇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18.6元,占34%;公务接待费支出422493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18.6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71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机关、各事业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24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2493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0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5877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市县各级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422493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市县各级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漠沙镇2017年部门决算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51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8528.86元,上涨28%。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漠沙镇资产总额95460458.8元,其中,流动资产74156644.04元,固定资产21303814.76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4879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4446元。没有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0588.2元;报废报损资产 11项,账面原值8640.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91546.00元;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460458.8 

74156644.04 


13325906.63 

196416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漠沙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漠沙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上一篇:新平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下一篇:漠沙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