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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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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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征地拆迁、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承担企业服务、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市场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四平台的运行管理。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职责,负责群众文化和体育工作,负责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渔农村基础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财政、国有(集体)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社区(村)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财务监管;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灾害防治救助等综合安全管理方面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负责渔农业、渔农村、水利、园林绿化、防汛防旱防台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立足特色和立体发展并重,奋力实现产业兴旺,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特色农业稳步发展。粮食安全有效保障,粮食总产6,000.00万公斤。加快市内蔬菜产能转移承接,打造标准化蔬菜种植示范地404.00亩,完成蔬菜种植41,202.60亩;柑桔、香蕉、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蓄能增势;甘蔗生产稳中有进,完成甘蔗种植39,982.00亩;探索发展雪茄烟560.00亩,推广中药材1,352.40亩。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流转土地3,919.86亩,新增家庭农场10户、县级家庭农场2户、市级家庭农场1户。工业经济质效并进。推进共享生物科技技术创新、10座水电站增效扩容,完成河口、细丫口加油站改建,有效提高产能和经营效益。第三产业日趋活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加强,大沐浴、南碱、南薅等特色景区(点)建设稳步推进,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巩固提升,智慧冷链物流加速发展,乡村商务体系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坚持目标规划和设施建设并重,奋力实现基础保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综合交通网持续完善。永金高速漠沙段征迁工作基本完成,137.74公里乡村振兴道路PPP项目启动施工,南碱至漠沙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全域现代化水网加快建设。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73.00%,完成投资11,542.00万元;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投资700.00万元;白沙河水库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运营;龙河土锅寨、小沐浴抗旱应急人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曼竜三家抗旱应急人饮工程、关圣曼贵人饮工程建成完工。能源网建设步伐加快。双河光伏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110千伏堵岭变增容工程建成运营。信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新建4G基站27座,建成5G站点16个。

3.坚持精致打造和精心治理并重,奋力实现乡村宜居,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完成村庄规划。18个行政村277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农危改扎实推进。完成农房抗震改造29户,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40.00万元;峨德村委会资料室、着书莫公益房、大曼勒活动场所验收结算,三家、平安党员活动室建成完工。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漠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与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完成概算投资1,364.00万元,外部管网主管全线完工,完成厂区主体建设工程11个单项建设,厂区设备安装工程加速推进;鱼塘丙南、曼勒曼鸟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平村跑马场、多依树、山背后片区雨污分流项目验收结算;“厕所革命”持续推进。新改造户厕84座,行政村公厕覆盖率达100.00%,自然村公厕覆盖率达85.00%。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创建全面推进。

4.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教育并重,奋力实现乡风文明,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完成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1,910.00亩,种植旱冬瓜50,000株,实施2,500.00亩核桃抚育管理,新建竹子核桃林区道路17.00公里,林区路网不断得到完善,严格落实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持续推行林长制工作。狠抓森林资源保护不放松,全镇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水环境质量趋稳向好。峨德河、马龙河、蚌岗河、红河沿线等清河行动扎实有效,河库面貌保持干净整洁。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案件整改清零,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涉及的9家企业完成整改。生态系统修复积极推进。关圣新村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完成县级初审,曼蚌新寨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结算。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改建洗手设施6座,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建成区旱厕全面消除,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5.坚持群众所盼和政府所能并重,奋力实现生活富裕,全力加快民生福祉改善。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00万元,扶贫搬迁点迁和园农业管网完成验收,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户风险消除率均在90.00%以上。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25.00万元,培训职业技能1,752人次,16,826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全民参保计划有效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在98.50%以上;殡葬服务管理规范运行,曼勒镇级公墓和鱼塘公墓改扩建工程完工验收,曼竜社区公墓二期有序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完成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前能力“双提升”工程建设。城乡教育均等化进程稳步推进。中心小学二期校园扩容项目加快建设,“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启动实施,“双减”政策有效落实,漠沙中学被评为新平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漠沙广场群众性演出舞台建成完工;完成曼勒中底“虎头舞”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新增市级非遗传承人1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人。

6.坚持政府有为和群众有戒并重,奋力实现治理有效,全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八五普法启动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稳步推进。民宗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团结园、龙树小组、龙河社区、仙鹤教堂、漠沙中学、曼勒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展“多网合一”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有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处置干旱、滑坡等突发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得到加强。高质量完成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任务。完成兵役登记183人,登记率100.00%,上站体检35人次,输送优质应征青年7人。双拥,优抚安置全面落实。完成发放优抚优待金163.36万元,立功受奖奖励金0.50万元,临时困难救助金0.80万元。组织260名民兵支边抗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综治中心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5,08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1.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44万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对比减少2,070.27万元,下降28.9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的工程项目较少,项目支出拨款数比上年减少;由于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上级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5,61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77万元,占总支出的65.97%;项目支出1,910.44万元,占总支出的34.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7.95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的工程项目较少,项目支出拨款数比上年减少;由于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上级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1.82万元,增长22.9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774.45万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故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人均日常支出42.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0.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9.77万元,下降42.4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专项资金774.45万元纳入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新财行〔202038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完成支出8.00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完成支出5.00万元;新财行〔202051号漠沙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完成支出64.92万元;新财行〔202014号漠沙镇2020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经费完成支出6.05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完成支出24.00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两污项目外部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支出300.00万元;新财教〔20211号漠沙镇2021年公共图书馆及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完成支出3.96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曼蚌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人员工资及曼蚌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工程补助资金完成支出7.24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养老互助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完成支出7.55万元;新财社〔202069号漠沙镇2020年敬老院运营维护市级补助资金完成支出4.83万元;新财社〔2021722021年漠沙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市级补助资金完成支出6.00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2020年残疾人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扶持补助经费完成支出7.00万元;新财字〔20202号漠沙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完成支出68.25万元;存量〔202118号漠沙镇曼勒社区水污染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支出74.53万元;存量〔202119号漠沙镇曼蚌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支出32.00万元;新财建〔202033号漠沙镇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补助资金完成支出12.62万元;新财字〔2021234号堵岭变电站至猪场配电线路改造及扬马线改造青苗补偿补助资金完成支出17.14万元;新财农〔202151号漠沙镇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新财农〔2020107号漠沙镇2020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完成支出134.63万元;新财字〔2021197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完成支出97.46万元;新财农〔202088号漠沙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支出100.00万元;新财字〔20211号漠沙镇2016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完成支出300.74万元;其他专项资金完成支出608.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减少708.30万元,下降11.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的工程项目较少,项目支出拨款数比上年减少;由于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大,上级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3.38万元;政协事务支出7.1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44.57万元;民族事务支出69.9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8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75万元;组织事务支出40.91万元;统战事务支出4.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0.00万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76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4.96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94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3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5.65万元;就业补助支出0.09万元;抚恤支出18.8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28.51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7.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82万元;医疗救助支出68.2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支出74.53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2.00万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721.4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8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6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9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3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81.8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257.67万元;水利支出70.04万元;扶贫支出269.9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357.9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3.99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40.8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38.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51.00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2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管公务用车派车、用车、维护等各个环节,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防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8.06万元,下降6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5万元,下降3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72万元,下降98.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管公务用车派车、用车、维护等各个环节,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防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7万元,占97.8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2.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居民社会保险收缴、村级支部建设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2批次18人次、市级乡村振兴项目调研指导8批次7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49万元,下降63.7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控办公用品浪费,严把办公费用支出关;严管公务用车派车、用车、维护等各个环节,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防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2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7.44万元、邮电费5.73万元、差旅费3.40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3.86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46.78万元、福利费3.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549.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31万元,固定资产2,104.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49.12

444.31

2,104.81

1,300.65

142.80

0.00

661.36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57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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