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2-08 10:02   点击率:308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平县审计局自202135,对1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21年新平县审计局对我县1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实施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其中:实施审计调查现场核查的单位21个,实施疑点自证的单位30个。通过审计,对8个单位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其余单位未发现问题或问题较小,交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未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14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执行县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科目,办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存在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应收未收就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多计(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 3个单位违规发放各种补贴7.48万元。

2. 2个单位应收未收小额担保贷款45万元。

3. 多计、多付工程价款 10.36元。

)财政资金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上缴历年收回的违规发放各种补贴5.16万元。

)往来款方面存在问题

1. 4个单位其他收入列往来款核算2.08万元。

2. 3个单位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52万元。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0.44万元。

2. 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平甸乡实施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

1)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建设内容

2)人畜分离建设项目长期未投入使用

2. 残疾人辅助器库存数较多,未发挥使用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对违规发放城市低保的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

3个单位违规发放各种补贴7.48万元、2个单位应收未收小额担保贷款45万元、多计多付工程价款 10.36元、未及时上缴历年收回的违规发放各种补贴5.16万元、3个单位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52万元的问题,责成各涉及单位收缴省财政、上缴县财政

4个单位其他收入列往来款核算2.08万元的问题责成各涉及单位进行账务调整

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0.44万元的问题责成各涉及单位将上述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责成各涉及单位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建设内容、人畜分离建设项目长期未投入使用的问题,责成县民宗局督促平甸乡政府尽快将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投入使用,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加强对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确实需要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残疾人辅助器库存数较多、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建议县残联加大发放辅助器具的宣传力度,盘活剩余的辅助器具,提高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021926日,多计多付工程价款 10.36元未收回,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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