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工作。(1)编印发行了《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180册、《新平县二0二0年统计年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二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350册;编印了新平县2020年及2021年一、二季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各100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2)发布了《2020年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新平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发布了《2020年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11月1日零时,新平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62,771人,汉族人口为79,462人,占总人口的30.2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3,309人,占总人口的69.76%。(3)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充分利用统计成果积极撰写统计信息材料,2021年1-10完成《新平统计》信息73期,部分信息材料被云南统计内部信息网等新闻媒体采用。二是认真做好月度经济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月度经济运行统计调查数据。三是充分利用数据玉溪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查询和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发展动态提供有效便捷的统计服务。 2、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纳规纳限”工作。(1)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职责。新平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新平县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和纳规纳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二是明确政府分管领导为联系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企业“纳规纳限”工作机制,确保“纳规纳限”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制定企业培育方案。相关责任部门结合新平县年度培育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对纳入培育入库的企业因企制宜进行分类培育,落实扶持责任,实现培育和升规入统目标。四是精心组织,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纳规纳限”条件进行研究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2021年计划完成31户企业“纳规纳限”工作。(2)2021年1-10月共完成企业“纳规纳限”23户,完成全年目标31户的74.20%(国家、省、市审核通过11户,市级审核通过12户),其中:房地产业2户(新平铭德置业有限公司、新平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业2户(新平振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县国源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建筑业2户(新平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餐饮业1户(新平云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零售业3户(玉溪昌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新平雨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盛康(新平县)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企业1户(新平甬福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统计法治专班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2021年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到实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专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了2021年统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等。(2)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3)组织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和统计执法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和统计督察整改方案等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认真整改,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照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对14户企业及1乡镇(街道)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三是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全县抽取5户调查对象进行了执法检查工作。(4)积极参加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积极参加县司法局召开的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培训会。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组织完成了25名应参加今年行政执法证换证、新申请办证工作。 4、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编制工作。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编制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开展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培训工作,为开展好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按照报表编制方案,全面完成了县(市、区)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县(市、区)天然草原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县(市、区)林木资源期末(期初)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林木资源年度变动表》、《县(市、区)森林资源质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等编制工作。 5、认真做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做好漠沙镇坡头村委会001小区和002小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核实普查小区建筑物156个,住房单元172个,摸底调查及核实等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为2021年11月1日正式开展入户登记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6、定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2021是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定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制定了《新平县统计局2021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明确了定点帮扶任务及工作措施。二是选派了一名驻村工作队员到扶贫联系村平掌乡柏枝村。三是加强调研指导工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定点帮扶点平掌乡柏枝村3次,深入开展产业发展、乡村规划、乡村振兴、基层设施、民风民俗等调研工作,主要领导为柏枝村上党课一次。四是扶持资金1.00万元帮助柏枝村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等工作。五是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柏枝村的27名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购买了2,080.00元的学习用品,及时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家中。 7、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统计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统计局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公共场所和统计微信群、QQ群的管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组织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究会议,3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开展了统计局党支部“学党史”知识测试,主题宣讲1次,“学习强国”平台使用43人,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组织开展了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2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6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29.33万元,下降31.09%,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31.00万元,省级转移支付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费12.27万元,而2021年不是普查年度没有相应的普查经费,所以2021年比2020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63万元,占总支出的94.44%;项目支出41.31万元,占总支出的5.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20.50万元,下降30.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2021年不是普查年度,没有产生普查经费。所以2021年支出比2020年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3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导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83万元,减89.3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2021年不是普查年度,没有产生普查经费,所以2021年支出比2020年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固定资产前期工作经费9.86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综合统计业务经费8.32万元。3、市局综合统计业务费5.90万元。4、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经费8.28万元。5、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活动经费0.86万元。6、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5.36万元。7、市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经费0.05万元,8、党建工作经费0.46万元。9、统计编印经费2.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6%。与上年对比减少322.17万元,减30.68%。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2021年不是普查年度,没有产生普查经费。所以2021年支出比2020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0%。主要用于战略规划与实施9.86万元,行政运行515.34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3.64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2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4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1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3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4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控制维护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64万元,下降27.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控制维护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占55.90%;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占44.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承担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各县区统计业务交流学习、企业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办公费、资料印刷、培训费、委托业务、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47.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万元,固定资产42.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XX万元(请补充金额,若无金额,请填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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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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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38 | 4.51 | 42.87 | 0.00 | 0.00 | 0.00 | 42.87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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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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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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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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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成立绩效管理小组,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全程绩效管理。分批次组织人员查验项目绩效目标的进展情况,保障项目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上报半年度和全年度绩效管理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县财政局纳入绩效评价5个项目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自评。自评先由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科学评价指标,每个成员打分,以平均分作为部门自评分。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反馈,通过绩效自评找出资金使用、项目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善,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经验。(二)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统计编印绩效情况 做好统计编印为各级党政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完成2021年度编印公报、年鉴、主要经济指标各400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项目自评分92.4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统计编印工作。 项目二: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绩效情况 为调动企业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按要求上报数据。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职责。新平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新平县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和纳规纳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2021年1-10月共完成企业“纳规纳限”23户,完成全年目标31户的74.20%。项目自评分92.0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因财政困难,未对全部限额以上企业补助。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 项目三: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经费 完成2021-2022年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任务,优化产业结构,为推动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据参考依据。项目自评分91.86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 项目四:党建工作经费 完成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该项目实施后,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治保障。项目自评分89.2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党建工作。 项目五: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为做好全县人口普查后续工作,2021年度发布了《2020年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新平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发布了《2020年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项目自评分82.94分,自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继续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项目。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反馈,使责任单位了解情况。通过绩效自评找出资金使用、项目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善,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对自评结果优良的项目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经验。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表202209231035161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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