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 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对标县委第十三届七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有效应对重点行业下滑等因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组织完成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延续平稳恢复向好态势。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工业生产回升向好、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消费市场持续恢复。 2.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围绕市级下达2023年全县净增27户“四上”企业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标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牵头做好企业“纳规纳限”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申报资料收集及申报审批入库工作。 3.履行统计职能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编印发行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2年统计年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二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2年及2023年一、二、三季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手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二是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统计成果认真撰写统计信息材料。三是认真做好月度经济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按月收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GDP核算基础指标》,形成全县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领导。四是充分利用“数据玉溪”平台,及时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查询和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发展动态提供有效便捷的统计服务。 4.认真组织实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普查办工作职责。落实办公地点、普查经费、物资、设备、公务用车、人员抽调等基本保障。二是做实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三是完成全县124个普查区、235个普查小区划分和4,369个建筑物标绘工作;完成全县32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其中:普查指导员93名,普查员235名。四是加强“两员”培训。组织完成县、乡镇(街道)“两员”业务培训552人次。五是明确“两员”经费补助办法。下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经济普查费用补助发放保障工作的通知》,提高了“两员”的工作积极性。六是有序开展投入产出调查。2023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入产出调查抽中企业13户,均为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其中:工业10户、服务业2户、餐饮业1户。一、二、三季度电子台账已全部完成填报。七是扎实推进单位清查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8,395户个体户清查底册34,841户。 5.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印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工作方案。全县共核查企业875户,自查率达到100.00%,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6.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工作。二是组织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人才统计等相关统计监测及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工业股、服务业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2.地方统计调查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桂山统计工作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古城统计工作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甸统计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戛洒统计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水塘统计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者竜统计工作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建兴统计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掌统计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老厂统计工作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新化统计工作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扬武统计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漠沙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057,39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4,392.76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006.41元,增长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006.41元,增长3.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3,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没有普查项目经费,2023年度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加了经济普查项目经费;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是调标增资、保险基数的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054,497.04元。其中:基本支出7,526,875.71元,占总支出的93.45%;项目支出527,621.33元,占总支出的6.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9,238.89元,增长4.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427.75元,增长0.63%;项目支出增加271,811.14元,增长106.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没有普查项目经费,2023年度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加了经济普查项目经费;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是调标增资、晋级晋升、保险基数的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6,875.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94,48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395.13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621.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统计信息事务类支出527,621.33元,主要用于开展畜禽监测调查、统计信息管理、统计抽样调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4,39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增加291,006.41元,增长3.7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调标增资、晋级晋升、保险基数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10,55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9%; “2010301”行政运行35,636.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2010501”行政运行5,697,397.4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经费(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2010504”信息事务8,135.00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010506”统计管理3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管理业务支出;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439,382.05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活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71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6,7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140.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3.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2,20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3,767.6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79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人员);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91.0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55.1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6,9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 “2210201”住房公积金526,923.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决算为61,78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2,782.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06%,完成年初预算的81.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782.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78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2,78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少7,217.37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872.07元,增长2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44元,增长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06.63元,增长49.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接待上级各部门业务指导和督查次数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承担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395.13元,比上年减少72,210.43元,下降17.84%,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700.00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59,991.40元,公务接待费27,097.63元,工会经费32,000.00元,福利费23,606.10元,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2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641,775.97元,其中,流动资产318,171.64元,固定资产323,604.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0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02.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3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