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06 16:02   点击率:18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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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

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工业股、服务业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2.地方统计调查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桂山统计工作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古城统计工作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甸统计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戛洒统计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水塘统计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者竜统计工作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建兴统计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掌统计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老厂统计工作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新化统计工作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扬武统计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漠沙统计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对标县委第十三届七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有效应对重点行业下滑等因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组织完成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延续平稳恢复向好态势。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工业生产回升向好、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消费市场持续恢复。

2.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围绕市级下达2023年全县净增27四上企业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标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牵头做好企业纳规纳限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申报资料收集及申报审批入库工作。

3.履行统计职能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编印发行了《新平县二0二二年统计年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二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新平县2022年及2023年一、二、三季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手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二是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统计成果认真撰写统计信息材料。三是认真做好月度经济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按月收集《新平县GDP核算基础指标》,形成全县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领导。四是充分利用“数据玉溪”平台,及时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查询和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发展动态提供有效便捷的统计服务。

4.认真组织实施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普查办工作职责。落实办公地点、普查经费、物资、设备、公务用车、人员抽调等基本保障。二是做实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三是完成全县124个普查区、235个普查小区划分和4,369个建筑物标绘工作;完成全县32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其中:普查指导员93名,普查员235名。四是加强两员培训。组织完成县、乡镇(街道)两员业务培训552人次。五是明确两员经费补助办法。下发了《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经济普查费用补助发放保障工作的通知》,提高了两员的工作积极性。六是有序开展投入产出调查。2023年新平县投入产出调查抽中企业13户,均为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其中:工业10户、服务业2户、餐饮业1户。一、二、三季度电子台账已全部完成填报。七是扎实推进单位清查工作。新平县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8,395户个体户清查底册34,841户。

5.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印发了《新平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新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工作方案。二是为确保2023年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到实处,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专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三是制定了《2023年统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四是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五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全县共核查企业875户,自查率达到100.00%,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0户企业。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户企业。六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组织1名同志参加了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和考试,1名同志取得了全国统计执法证,目前34名持有行政执法证,其中3名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行政执法证。

6.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了《新平县统计局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新平县统计局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及时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严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第一议题等制度。严格规范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四是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着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意识,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通过晾晒比拼实现争先进位,走在前列。六是党组班子全面履职尽责,党组会议邀请纪检组的同志参加,对本单位重要人、财、物事项严格把关。

2)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学习计划。二是以集中学习为抓手,统一认识。

7.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工作。二是组织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人才统计等相关统计监测及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4.6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2.34万元,增长34.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4.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2.34万元,增长34.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4.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障水平和保险基数的增加;项目支出28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90万元,增长736.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501行政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82.3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统计局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会费、日常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0504信息事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82万元,主要用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业务支出;

2010506统计管理”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编印支出;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8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身份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4.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费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6.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8.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9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86.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5次,共计接待1,343人次。

增加原因是2024年开展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督查次数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80.00万元

绩效目标:2024年新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新平县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科学制定玉溪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投入产出调查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四类单位进行清查和普查。一是一套表单位清查和普查。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二是非一套表单位清查和普查。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三是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普查。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四是部门普查。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

(二)统计业务工作经费3.00万元

绩效目标:2024年度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统计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本项目计划安排统计资料编印资金3.00万元,统计年鉴数量400册,单价45.00/册,合计1.80万元;统计公报数量400册(每个季度编印100册),单价15.00/册,合计0.60万元;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量400册(每个季度编印100册),单价15.00/册,合计0.6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2万元,差旅费5.55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工会经费6.08万元,福利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8万元,固定资产26.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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