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 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依法统计,全力抓好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加强经济预警分析,及时跟踪分析宏观经济主要指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对起伏较大的重要支撑指标和行业存在突出的问题作出准确预警判断,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做到月度、季度有分析研判和预警。 2.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统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 (1)编印发行统计工作资料。编印发行《新平县二0二二年统计年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二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350册;编印新平县2022年及2023年一、二、三季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手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 (2)努力发挥县委县政府参谋和助手作用。一是充分利用统计调查数据,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材料。二是认真做好月度经济预测预判预警工作,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月度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数据。 3.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参与制定并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新平县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和纳规纳限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纳规纳限”奖补措施,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内需净增14户“四上”企业目标任务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目标任务,确保“纳规纳限”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开展依法统计。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树立统计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政府统计权威,保障统计业务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的社会氛围之中。 5.强化班子建设,全面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及时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党员评议工作。三是严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第一议题”等制度。 6.组织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编制工作。完成了县(市、区)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县(市、区)天然草原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县(市、区)林木资源期末(期初)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林木资源年度变动表》《县(市、区)森林资源质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县(市、区)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等编制工作。 7.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工业股、服务业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2.地方统计调查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桂山统计工作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古城统计工作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甸统计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戛洒统计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水塘统计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者竜统计工作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建兴统计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掌统计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老厂统计工作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新化统计工作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扬武统计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漠沙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71338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3386.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4653.81元,增长5.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5273.21元,增长5.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619.4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735258.15元。其中:基本支出7479447.96元,占总支出的96.69%;项目支出255810.19元,占总支出的3.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841.57元,增长4.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3133.33元,增长6.60%;项目支出减少157291.76元,下降38.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9447.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74842.40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605.56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810.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53232.19元,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5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338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增加435273.21元,增长5.9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552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881589.76元,项目支出233938.3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76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0764.4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582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5823.72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1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58127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1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934.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1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3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控制维护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73.33元,增长3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增加7680.33元,增长3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93.00元,增长30.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公车购置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承担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各县区统计业务交流学习、企业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605.56元,减少6144.97元,下降1.50%,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办公费78032.11元、水费882.00元、电费3844.45元、邮电费10000.45元、差旅费59939.00元、培训费3741.00元、公务接待费21976.00元、劳务费122400.00元、福利费3301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34.55元、其他交通费用4184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619973.76元,其中,流动资产256970.84元,固定资产363002.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19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670.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18091132687.xls.xls.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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