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000 新平县平甸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平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平甸乡政府工作职能定位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六是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高位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新冠肺炎病例零输入、零确诊,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年预计(下同)完成农业总产值3.55亿元,增长14.8%;地方财政收入138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331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42元,增长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654万元;招商引资1.1亿元。 1.立足乡情实际,坚持“三农”为首,产业发展欣欣向荣 烤烟产业示范带动。以产业增效、群众增收为核心,以向烟草企业提供高质量烟叶为己任,认真抓好高端烟叶项目区示范工作,抓牢商品有机肥、地膜烟及膜下小苗的推广,推进烤房建设,提高烟叶专业化、商品化烘烤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实现烤烟生产高质量发展。投入抗旱资金41万元。新建卧式密集型烤房23群277座。投入101万元对大田期主要病害进行四次统防,统防面积3.5万亩次。种植烟叶1.7万亩,交售烟叶196万公斤,实现收入5480万元。 蔬菜产业效益显著。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政企联动”,坚定市场主导和生态特色,积极推进与蔬菜龙头企业精诚合作,加快发展蔬菜产业。创建和发展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组织,主打“生态”和“反季节”两张牌,扩大大春蔬菜种植面积,突出抓实1月中下旬大春蔬菜种植面积和8月中上旬秋冬蔬菜烟地套种面积,避免集中在烟后种植造成“同质化难卖”现象,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完成蔬菜种植2.1万亩,预计实现产值8635万元。 畜牧产业显著提升。畜牧产业规模化发展加速,产业新亮点进一步凸显。非洲猪瘟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有效。强力推进新平县德康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3户18个单元,超额完成县级下达任务2个单元。全年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6422万元。 甘蔗产业巩固发展。正确认识干旱造成灾害损失,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强化科技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实施样板示范带动。继续压实磨皮、红星蔗区新植甘蔗全膜覆盖推进力度,做实小石缸、弥勒蔗区宿耕甘蔗全膜覆盖推广力度。全年完成甘蔗种植4787亩,实施全膜覆盖809亩。2019/2020完成入榨量1.2万吨,实现产值619万元。 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全面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上下游协作配套体系,形成协同产业发展网络,全力打造“一村一品”。积极探索西番莲多种营销模式,强化微商电商推广,加强与猫哆哩、元江大有为、玉溪济饶农业、新平福东农业等企业合作。打造以费贾为主的高海拔特色水果基地,培植休闲农事采摘体验示范园区。积极探索产业增长支撑,做好小石缸、宁河、弥勒罗汉果和者甸人参果示范种植。加快组建专业合作组织运营体系,强化品种、技术、营销等规范化管理。完成小石缸、弥勒3300亩晚芒种植及桃孔35亩姬松茸种植。全年预计实现水果、菌业、药材等新兴产业收入8210万元。 2.正视短板差距,狠抓项目建设,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投资8913.6万元完成小石缸土地整治、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新平县建设和费贾桃孔磨皮5800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全乡人畜饮水水表安装3384支,收取水费14.3万元。大戛高速公路平甸段工程基本完工,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道路建设PPP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宁河路39公里安防工程。小石缸大河边移民和红星迭社莫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四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16户。完成磨皮文旅融合、费贾农旅融合和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规划。厕所革命深入推进,新建行政村公厕5座,改造户厕1548座,97个小组均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8条标准要求,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污水横流、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善,乡村面貌持续改善。 3.坚持保护优先,加强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发展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7个标志性战役”战果,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空间格局。完成旱冬瓜种植11万株,完成核桃抚育管理1000亩,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建设,完成森林管护面积4.3万亩,完成退耕还林项目1900亩。山林长制稳步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灭火工作有效开展,确实保护好绿水青山。河长制深入推进,开展河道巡察管护591次。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小石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及水土生态修复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4.坚持人民立场,做好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全面改善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4004人,开展劳动技能培训9期453人次,发放各类创业贷款600万元。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完成率达100%,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3%。低保积分制全面推行,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等资金214.8万元。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3.7万亩,兑补资金227.5万元。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殡葬服务管理规范运行。拥军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实现全覆盖。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完成乡文化中心舞蹈排练室的建设,出版《磨皮花鼓舞文化》,创作平甸乡乡歌《平甸我美丽的家园》,组织传承人传授非遗知识、技艺,全年举办文艺晚会2次,组织开展“热眼读新平—平甸彝韵”读书活动。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有序推进,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保持在100%。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强化村卫生室及村医规范管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织牢织密防控网。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武装、消防、气象、防震减灾等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新发展。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实施精准扶贫,聚焦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帮扶,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人饮安全和贫困村脱贫出列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投资398万元实施磨皮人饮巩固提升、白克人居环境整治和磨皮大寨民族特色村寨等扶贫项目,建档立卡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万元以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成果不断拓展。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广泛深入,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受理信访案件6件,办结5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成功化解80件,化解率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持续加强行业乱象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出59件,完成整治37件。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不断巩固“无邪教乡”创建成果。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把隐患当成事故来看待,把小事当成大事来对待,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5.持续转变作风,提升执政效能,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引导舆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解决6件,解决率35%,代表满意率10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焦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工作落实中的纪律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文、会议一目下降5%,文风、会风、干部作风更加务实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甸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比上年减少15 个,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站所合并,编制机构数减少。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财政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平甸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含向国资公司租赁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平甸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400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9.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48万元,占总收入的0.31%。 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收入数3645.12万元增加355.39万元,增长9.75%;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521.06万元增加467.9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安排了“2260”优质烟叶补助项目资金420万元增加,基本支出的财政拨款收入2077.39万元较上年数2337.68万元减少260.29万元,下降11.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甸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3327.71万元,比上年支出数3452万元减少1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90万元,占总支出的63.16%,比上年数2337.68万元减少235.78万元,下降1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行政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225.81万元,占总支出的36.84%,比上年数1114.32万元增加111.49万元,增长10.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平甸乡部分项目处于验收待支付尾款阶段,例如:农危改项目、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梭克村最后一公里项目均处于收尾阶段并在2020年支付尾款,故项目支出增加;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平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1.90万元。与上年支出2337.68万元对比减少235.78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除政府正常通过公务卡支付外,村委会及事业单位因受财政额度调度影响,没有形成支出导致减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平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5.81万元,与上年支出1114.32万元对比增加111.49万元,增长10.01%。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平甸乡部分项目处于验收待支付尾款阶段,在2020年形成支出。例如:存量〔2019〕29号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114.16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资金支出94.47万元、梭克村最后一公里项目缺口资金支出12万元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平甸乡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为3265.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比上年数3385.24万元减少119.94万元,下降3.54%,主要是因为2020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为2077.39万元,比上年数2337.68万元减少260.29万元,下降11.13%,项目支出1175.88万元,占总支出的35.34%,比上年数1114.32万元增加61.56万元,增长5.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265.30万元的40.7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0.47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57.24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3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54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42万元;组织事务支出13.08万元;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4.4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6万元;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补助经费; 5. 教育(类)无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桃孔村姬松葺种植基地建设补助经费;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经费等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及图书馆(屋)免费开放等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临时困难救济、残疾人专项扶持经费等支出及各种社会保险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用于支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26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6%,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水利防汛及抗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路政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职工住房保障金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分析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甸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1万元,完成预算的81.2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2万元,完成预算的8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50.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甸乡按照相关要求压缩了支出。 平甸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0.61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76.22万元减少45.61万元,下降59.8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9.52万元与上年49.22万元减少19.7万元,下降40.02%,下降的原因是平甸乡2019年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09万元比上年27万元减少25.91万元,下降95.96%,下降主要原因平甸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2万元,占96.44%;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3.5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平甸乡保障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平甸乡调研、视察、督查、促生产、创科技、测量、试验、示范、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平甸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76万元,与上年185.91万元对比减少21.15万元,下降11.3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行政机关运行支出154.1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运行支出10.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戛高速公路征地、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持续性的开展,机关改革后办公设备配置增加,加大政府采购范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平甸乡资产总额279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4.8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37.4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82.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55.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同时其他应付款比去年减少。2020年固定资产新增7.32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调拨划转资产15项,账面原值7.39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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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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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90.17 | 1034.84 | 1755.33 | 1626.62 | 30.70 | 0 | 98.0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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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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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2020年总收支结余结转为973.08万元,比上年增加499.02万元,增长105.27%,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率为23.96%。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17.3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为955.74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已形成支出项目不能及时报账影响支出进度,故结余较多。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街道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111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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