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末,新平县累计收到直达资金83582.01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79892.0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66384.18万元,其中: 一、2020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新平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2070.4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2070.49万元,占2020年直达资金收入的100%。从项目支出进度看: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完成7900.1万元,支出进度94.70%;特别国债完成7199.17万元,支出进度70.82%;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完成6929.63万元,支出进度97.69%;参照直达资金完成8833.05万元,支出进度99.96%;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完成7125.23万元,支出进度93.35%。 2020年度结转下年使用的直达资金为4083.31万元,截至2021年10月末,实际支出2916.27万元,支出进度71.42%。从项目支出进度看: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完成42.86万元,支出进度9.70%;特别国债完成2580.05万元,支出进度86.96%;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完成124.78万元,支出进度76.32%;参照直达资金完成3.3万元,支出进度100%;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完成165.28万元,支出进度32.54%,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中326.51万元为结余资金,2021年盘活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二、2021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10月末,新平县收到2021年直达资金37971.38万元,财政部门下达单位37545.13万元,项目单位实际支出25409.35万元,支出进度66.92%;收到参照直达资金3592.88万元,财政部门下达单位276.39万元,项目单位实际支出71.38万元,支出进度2.0%。
新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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