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新审报〔2021〕4号)。针对审计决定和报告提出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 存在问题:预算分配不及时73317829元。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新平县财政局督促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加快入库评审进度,并积极指导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入库评审,截至2022年1月6日,涉及相关资金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已完成整改。 二、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存在问题: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资金19486000元。 针对此问题,新平县在上级未调度资金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安排直达资金支出,截至2022年1月6日,新平县已支付直达资金1942.6万元,其中: (一)交通运输局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330万元已全部支付。 (二)2021年计划生育中央补助资金237.99万元已全部支付、计划生育省级补助资金207万元已全部支付、计划生育中央结算补助资金77.81万元已全部支付,合计已支付522.8万元。 (三)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89.8万元已支付83.8万元,剩余6万元为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贴,属于结余资金。 (四)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万元已全部支付。 三、关于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统筹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效益。 我局采纳此意见,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完成直达资金项目入库评审,并加强对单位项目入库评审的指导,加快直达资金下达进度。同时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与上级部分的沟通协调,确保直达资金库款及时调拨。在资金支付上按保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后,优先考虑直达资金支付。充分利用财政项目库,对单位直达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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