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44609.61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3613.53万元,下达率97.8%,未下达分别是757.58万元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238.5万元的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未下达主要是因为资金月底收到后部分单位相关项目还在申报中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8593.54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9042.1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2057.2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794.7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700万元,支出进度41.7%,超序时进度8.4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4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需经采购程序进行支付。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4月份已支付380.12万元,余额1409.08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5万元,4月份已支付296万元,余额46.55万元。
新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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