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47867.43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4056.99万元,下达率92%,未下达3810.44万元,主要是757.58万元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53.5万元的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及839.27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未下达原因主要是因为乡镇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23716.79万元,主要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698.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080.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2.3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8425.38万元,支出进度49.55%,超序时进度7.88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5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采购程序没有完成。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5月份已支付380.12万元,余额1409.08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5万元,5月份已支付296万元,余额4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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