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52836.82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9347.13万元,下达率93.4%,未下达3489.69万元,主要是782.68万元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55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59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426万元等,未下达原因主要是因为乡镇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27165.77万元,主要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368.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360.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2.3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1923.84万元,支出进度51.4%,快序时进度1.4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6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采购程序没有完成。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1-6月份已支付386.78万元,余额1402.42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5万元,1-6月份已支付295.42万元,余额47.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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