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54487.0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52134.79万元,下达率95.7%,未下达2352.3万元,主要是605.48万元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55.6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60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60万元等,未下达原因主要是因为单位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2492.18万元,主要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450.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342.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2.3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3187.69万元,支出进度59.6%,快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7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采购程序没有完成。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1-7月份已支付813.36万元,余额975.84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5万元,1-7月份已支付296.41万元,余额46.14万元。
新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