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57075.46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53523.01万元,下达率93.78%,未下达3552.45万元,主要是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05.4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55.6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47.48万元等,未下达原因主要是因为单位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4086.08万元,主要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873.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430.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64.7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217.51万元,支出进度59.7%,慢序时进度7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8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采购程序没有完成。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0万元,1-8月份已支付813.40万元,余额975.80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5万元,1-8月份已支付296.86万元,余额4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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