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74172.13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74156.89元,下达率99.98%,未下达15.24万元,主要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5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69万元,未下达原因主要是因为单位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57451.19万元,主要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436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125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3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2.39万元,支出进度82.8%,慢序时进度17.2个百分点。 2022年,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00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42万元,已支付880.31万元,余额909.11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11.95万元,已支付296.95万元,余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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