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3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末,新平县收到2023年直达资金48,851.32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7,054.41万元,下达率96.3%,未下达1796.9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7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8.82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未入库;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一体化系统中指标未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为中央多下达资金,待下半年清算收回。项目单位实际支出23652.31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17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5.23万元、农林水支出1399.46万元、教育支出85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91万元等,支出进度50.3%,超序时进度8.63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5月末,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3287.75万元,1-5月份已支付5110.61万元,余额8177.14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849.2万元,1-5月份已支付10万元,余额839.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