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4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新平县收到2024年直达资金11,471.68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7,700.08万元,下达率67.1%,未下达3,771.6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2.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57.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6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7.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指标推送时间较晚及部分单位相关项目未完成评审入库。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823.63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52.3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4.1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67.06万元,支出进度7.2%,慢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1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26,208.04万元,1月份支付570.54万元,余额25,637.50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453.68万元,1月份已支付9.84万元,余额44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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