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4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新平县收到2024年直达资金36,810.9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27,326.37万元,下达率74.2%,未下达9,484.62万元,主要是中央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919.62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56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相关项目未完成评审入库。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7,153.80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5,170.6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093.8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33.4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35.52万元,支出进度19.4%,慢序时进度2.8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2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25,975.66万元,2月份支付668.30万元,余额25,307.36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686.06万元,2月份已支付19.73万元,余额666.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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