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4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新平县收到2024年直达资金38,466.26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37,936.26万元,下达率98.6%,未下达530.00万元,主要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30万元,主要是校舍安全性项目资金,正在筹备分配方案。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8,648.10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5,170.6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3.6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660.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03.89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12.88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06.2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8.68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8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89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万元,支出进度22.5%,慢序时进度2.52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3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25,975.66万元,3月份支付909.53万元,余额25,066.14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686.06万元,3月份已支付45.51万元,余额64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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