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4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底,新平县收到直达资金42,811.26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2,811.26万元,下达率100%。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6,012.54万元,主要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80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219.9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5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8.9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21.3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68.8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31.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300万元、新增国债资金190万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7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8.29万元,支出进度37.4%,超序时进度4.06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4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25,975.66万元,4月份支付1,335.87万元,余额24,639.79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686.06万元,4月份已支付95.51万元,余额59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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