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4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底,新平县收到直达资金45,564.06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4,577.06万元,下达率98%,未下达987万元,主要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70.60万元部分单位相关项目未完成评审入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40万元暂未收到上级指标文件。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9,009.14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9,947.9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761.4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552.9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57万元、新增国债资金1,11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29.25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4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450.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40.78万元及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4.44万元,支出进度42%,超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5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25,975.66万元,1-5月份已支付1,763.11万元,余额24,212.55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686.06万元,1-5月份已支付95.51万元,余额59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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