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至10月,新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以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重点,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广泛宣传,强化服务。借助新平县2018年企业用工招聘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动深入用工单位等形式,向广大用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暂行办法》(云府登1486号公告第8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云府登1485号公告第9号)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 余份,受益劳动者400人次。 二是强化检查巡查,细化监管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本行业、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对于有投诉、举报的企业进行持续跟踪。1-10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次,涉及用工单位126户,农民工10174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检查2次,涉及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机构2户,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5户,涉及劳动者850人。日常巡查用工单位41户,涉及劳动者4424人,下达行政整改指令书 2份。 三是畅通渠道,便民维权。1-10月共受理现场、网络、电话等举报投诉38件,结案37件,结案率95%,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01人。 四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1-10月全县共收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05.86万元,支取 225.72万元,目前累计账户余额3174.98万元。审核出据工程招投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431份,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前置条件,较好地发挥了事前预防和事中保障作用,有效抑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七项制度落实。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新平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落实》的通知,要求各总承包施工企业必须于2018年4月25日前到新平县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各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好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并于4月30日前将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有关凭证复印件以及其它制度的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后,分别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目前施工企业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3户。 六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做好2017年度劳动执法网上年审工作。全年共完成年审用人单位520户。 七是做好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劳动保障犯罪行为。2018年5月31日移送1件欠薪逃匿劳动保障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立案侦查,该案件的成功移送,进一步打击了包工头恶意欠薪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