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现就公开征集全县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存在的以下行为: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的以下行为: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或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等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以下行为: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工伤待遇资格,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 话:0877-7011151; (二)举报邮箱:450359380@qq.com; (二)信件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仲裁与基金监督股(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邮编:653400); (三)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 (三)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感谢您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