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二)精准扶贫工作的对象 精准扶贫工作的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 (三)精准扶贫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到2020 年,贫困户稳定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四)精准扶贫的工作原则 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 (五)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 “两不愁”是指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六)精准扶贫“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即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七)脱贫攻坚“五个一批”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八)十大脱贫工程 产业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生态补偿扶贫工程、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村庄整治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 (九)精准扶贫“两率一度” 识别精准率、退出准确率、群众满意度。 精准管理 (十)贫困户识别依据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为识别标准,以户为单位,家庭总收入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总支出除以家庭人口,在此标准下的农村家庭,识别为贫困户。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测算收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对象须经群众公认。 (十一)贫困户识别的程序 七步程序法: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第二步,村委会核查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第三步,将申请农户信息与公安、人社、住建、民政、残联、金融、保险、工商、不动产管理等部门数据,按“七清四严”要求进行比对;第四步,各行政村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贫困户初选名单,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核实后第一次公示;第五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后形成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第六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领导开发小组复审;第七步,复审后批准建档立卡,在行政村公告,之后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组织帮扶。 (十二)精准识别“七清四严” 七个从严: ①在集镇、县城或其它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扶贫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 ②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③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④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 ⑤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 ⑦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四个甄别: ①家中有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农户; ②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 ③自费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户; ④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农户。 (十三)贫困户类型 主要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十四)对贫困户如何精确帮扶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 二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 三是干部结对帮扶。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十五)村级脱贫攻坚“五个一” 按照“设置一个工作室、统一配备一个文件柜、一户一张贫困户帮扶卡、一户一个贫困户资料档案袋、一个贫困户信息公示栏”的要求,建好扶贫工作室。 精准退出 (十六)贫困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 最低生活保障(包括五保户,下同)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时,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收入视为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具体指标: 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 ⑵有安全的住房; ⑶无因贫辍学的子女(指义务教育); ⑷基本医疗能就近保障,大病医疗实现报销; ⑸能喝上安全的饮用水; ⑹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贫困村退出标准除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的刚性指标外,还有下列量化指标: (1)交通方面: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3.5米以上(含3.5米)宽度的通村委会硬化道路;农户入户路基本硬化。 (2)饮水方面:100%农户饮水安全,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 (3)住房方面:100%农户住房安全;无人居住危旧房全部拆除。 (4)用电方面:100%农户通生活用电;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 (5)通讯方面: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农户能收看电视节目。 (6)环境建设方面: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保洁员;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点;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排水沟渠基本健全,正常年份的降雨期无内涝现象,平时无污水横流现象;65%以上农户享有无害化卫生厕所。 (7)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贫困村有卫生室(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文化活动室(或中心)。 (8)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收入。 (十七)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按照年初计划退出、跟进精准扶持、年终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贫困村退出按照对象初选、精准扶持、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十八)政策不变坚持正向激励, 留出缓冲期,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现有政策措施稳定连续,做到脱贫不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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