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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多措并举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14 09:07   点击率:41打印】【关闭

“两队湖南籍民工做完活却拿不到工资,到建兴乡司法所反映后,司法所第一时间查看了用工合同,积极与工程承包单位取得联系。最后经过多方努力,承建公司及时支付了民工工资共计9.3万元……”这是新平积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处农民工劳资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平县通过健全调解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和建立奖励机制,实现网格化管理,延伸服务领域,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健全调解组织。新平县始终把完善工作网络作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的服务领域,把人民调解组织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6个,其中乡镇(街道)12个、村(社区)123个,百人以上企业调解会6个、专业性调委会4个,建立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委员会21个,其中县级4个,乡镇级17个,建立村民调解小组1459个,有人民调解员2234名。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调解队伍精细化建设,全面提升第一道防线战斗力。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坚持治保、调解主任月例会制度,县政府按每年15万元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化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水平。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每月定期组织开展调解治保业务培训,并邀请法院和司法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今年上半年,共举办调解、治保月例会60次,培训人数达1230人次。此外,还订阅123份《人民调解》杂志供村(社区)调解人员阅读学习,不断强化工作交流。

    建立奖励机制。在建立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奖励机制方面,该县在2007年推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新平县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奖励办法》、《新平县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办法》和《新平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定补资金管理分配办法》,对调解成功、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简况登记并签订调解协议和调解成功疑难复杂、工作量大的社会矛盾纠纷且卷宗材料齐全规范的分别给予每件100元-800元的奖励,简易纠纷每件奖励30元。奖励资金坚持“谁调处、奖励谁”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按照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付出多少、作用大小来分配补助资金。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该县通过交叉检查评定,评定出符合“以案定补”奖励政策的纠纷就有1495件,同比增76.9%,涉及奖励资金172510元,同比增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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