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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新平县紧紧围绕“平安新平”和“法治新平”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平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新平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新司字﹝2017﹞41号),依托各司法所和村(社区)调委会,投资4万余元建成扬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资2.8万余元建成桂山街道凤凰社区、扬武镇扬武社区和戛洒镇发启村和冬瓜林村公共法律服务站4 个。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公示牌公开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姓名、联系方式,确保群众需要法律服务时,可通过电话解决。 三是深入开展“一乡镇(街道)一所(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工作室、一村(社区)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建成12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站)、123块法律服务公示牌、123个驻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县9名执业律师和2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2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 截至目前,扬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扬武社区、桂山街道凤凰社区、戛洒镇冬瓜林村、发启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法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申请99起,接待法律咨询92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159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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