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 4月行政许可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25 09:04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增强行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现将县交通运输局20254月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目的

本次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20254月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政效能。

二、公示内容

(一)许可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类,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二)许可对象

新平商石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7MAC4CKTM77;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530427(新平)货许字第4180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号:滇交运管许可新平字530427001756

(三)许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许可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五)许可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受理:县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公示:对许可决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许可结果

20254月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共受理涉企行政许可申请1件,其中:准予许可1件;不予许可0件;正在办理中的申请0件。

(七)许可有效期

20254月至20294月。

三、公示期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425日至202551日,公示期为7天。

四、监督与反馈

(一)监督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举报。

举报电话:0877-7011173

电子邮箱:yxswjw@sohu.com

通讯地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653499

(二)反馈处理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将在收到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
联系电话:0877-70111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示。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425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新平县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落实社会监督方式公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