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督促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经营户限期办理《道路运输证》相关手续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2-01 15:12   点击率:62打印】【关闭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督促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经营户限期办理道路运输证相关手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云南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数据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5812文件通知,我单位近期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核查,发现存在一批车辆因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或业户申请注销后未交回证件等情况,其《道路运输证》已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

为履行法定程序,现对拟依法清理注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公示,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清单。

一、公示期

本次公示期为 7日,自 2025121  2025127日。

二、相关要求与告知

(一)异议处理:公示期内,相关车辆的所有权人或经营业户如对拟注销决定有异议,应携带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行驶证、企业/车主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我单位(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号)办理相关业务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经核实,确属误登或情况有误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更正。

(二)逾期后果: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异议或提出的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清单内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其证件自注销之日起作废,不得再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法律责任:自《道路运输证》注销之日起,相关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继续营运,将按无证经营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相互转告,及时核对车辆信息,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

咨询电话:0877-7011173

 

附件:道路运输证逾期未换证、注销车辆信息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

道路运输证逾期未换证、注销车辆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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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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