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注销超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2-05 15:12   点击率:47打印】【关闭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注销超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行业行为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云南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数据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5812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有效期届满且逾期未申请延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清理。经核查,有关业户所持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申请延续具体业户详见附件

一、公

本次公示期为 7日,自 2025125  20251211日。

二、法律事实与依据

上述业户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之情形。

三、拟作出的行政决定

依法注销有效期届满且逾期未申请延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权利告知与申辩途径

相关业户如对上述拟注销决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公告期内向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联系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联系电话:0877-7011173

五、公告后果

本公告期限届满,逾期未提交陈述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的,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将有关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自《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注销之日起,相关业户不得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拟清理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信息清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5

拟清理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信息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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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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