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就注销新平县平掌供销社平掌汽车客运站客运站经营行政许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许可主体基本信息 业户名称:新平县平掌供销社平掌汽车客运站 经营地址:新平县平掌乡平掌街 许可经营范围:客运站经营 经营许可证号:滇交运管许新平字530427001413号 证件有效期限:2014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 二、注销依据 经查,新平县平掌供销社平掌汽车客运站所持滇交运管许新平字530427001413号客运站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4月25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该业户未依法向行政许可机关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注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现依法办理该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注销决定 经核查,新平县平掌供销社平掌汽车客运站持有的滇交运管许新平字530427001413号客运站经营许可,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现依法对该行政许可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作废,被许可人不得再以该许可名义开展客运站经营相关活动,否则将按无证经营依法依规处理。 四、其他事项 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注销通告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