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报告书审批 办事指南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水利局 2016年09月10日发布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BSZN-1014200-2016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新平县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二、审批条件 (一)以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报县水利局审批: ①取用地表水:蓄水容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农业建设项目; ②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5000千瓦及其以上规模的水电站和火电厂; ③取用地表水:年取水量360万立方米以下0.3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工业和城镇生活建设项目; ④在新平县内界河上取水的达到水资源论证条件的所有建设项目。 (二)涉及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问题已妥善解决;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通过技术评审。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 办事窗口:县水利局设在政务中心的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 形式 | 要求 | 1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申请书 | 原件 | 2 | 纸质 | 按规定填写完整 | 2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原件 | 15 | 纸质 | 按规定 | 3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 原件 | 1 | 纸质 | 按规定 | 4 | 流域规划审批意见 | 原件 | 1 | 纸质 | 按规定 | 5 | 水质监测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按规定填写完整 | 6 | 其它相关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按规定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现场考察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项目: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书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县太平路45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水利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338;0877—7023091 地址:新平县太平路45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新平县桂山路95号县水利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877—7771541;12310 地址:新平县第三纪工委(新平县农业局四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新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xinping.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xinping.gov.cn—“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书审批”—“在线办理”—“新平县水利局在线申报平台”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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