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豹山果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豹山果园有限公司漠沙镇西尼村委会菠萝蜜、释迦果种植基地取水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3年11月6日依法受理。经专家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南豹山果园有限公司漠沙镇西尼村委会菠萝蜜、释迦果种植基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利局决定准予你公司菠萝蜜、释迦果种植基地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取水地点:西尼河上游三道箐地表水高程1446m处。 二、取水规模:菠萝蜜、释迦果种植基项目种植规模1100亩,其中种植菠萝蜜700亩,种植释迦果400亩,其用水情况为:灌溉用水14.52万m³,生活用水0.06万m³,年用水量14.58万m³,兼顾管损和未预见水量按15%计,年总取水量16.8万m³。项目生产取水定额低于行业用水定额,用水效率较高。 三、取水用途:农业用水,主要解决:云南豹山果园有限公司菠萝蜜、释迦果共1100规模种植基地用水。 四、许可水量:年取水量不超过16.8万m3,为农业用水。 五、最小下泄流量:基本同意西尼河上游三道箐取水口断面最小下泄流量为多年平均来水量的10%,即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91万m3的10%为9.1万m3。 六、退水要求:运行期退水包括项目灌区回归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及弃水。灌溉回归水约为5.1万m 3,最后汇入漠沙江。灌溉回归水中存在一定的氮、磷污染,未设置其它集中排污口。基地生活用水量相对集中,可以收集集中处理,年退水总量0.04万m³。在项目区建设有化粪池,生活废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农灌用水或绿化用水不外排。下放生态流量对河流水质基本无影响,生态用水通过沿河河道放入下游西尼河后汇入漠沙江。 七、取水合理性:云南豹山果园有限公司漠沙镇西尼村委会菠萝蜜、释迦果种植基地总需水量为16.8万m³,可供水量为53.4万m³,取水水量是可靠的。 八、计量设施: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须“一年一检”。 九、核发取水许可证事项:你公司种植基地已建成,尽快安装计量设施报送县水利局,经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及县水利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 (三)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的措施与建议执行。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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