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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准予新平县戛洒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4-04-15 16:04   点击率:140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第一中学:

你单位于2024412日向本机关提出新平县戛洒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4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新平县戛洒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新平县戛洒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许可意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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