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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准予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4-06-27 17:06   点击率:22打印】【关闭

新平联源水务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2024627日向本机关提出《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4627日依法受理。经专家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利局决定准予你公司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取水地点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建设项目共有5个取水口:①大春河一级电站取水口101°282.5″,24°0429.5″;②拉博大沟取水口101°2916.1″,24°0629.2″;③棉花河取水口101°308.5″,24°062.7″;④邦迈箐取水口101°3048.3″,24°0541.1″;⑤棉花河下游取水口101°3143.6″,24°0656.3″。另外现状在戛洒江上有3个已建好的取水泵站从戛洒江取水,3个泵站坐标分别为①、高原公司2#泵站坐标为101°3249.2″,24°0759.0″;②、高原公司泵站坐标为101°3346.2″,24°0654.6″;③、储氏农业公司泵站坐标为101°344.9″,24°0557.4″。

二、取水规模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灌溉面积共2.4万亩,共分为4个片区,其中邦迈片区4361亩,新寨片区11427亩,拉博片区6068亩,棉花河下游沿岸2144亩。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综合灌溉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可计算得灌区P=90%现状年和规划年农业灌溉毛需水量分别为642.5m³、644.5m³。

三、取水用途:农业灌溉

四、许可水量:年取水量不超过644.5m3,为农业灌溉用水。

五、最小下泄流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的规定确定“对于河道 生态需水量的确定,原则上按多年平均流量的 10%20%确定”,本项目取10%

南达河电站取水口:生态下泄流量为343.3m³/a

拉博大沟取水口(渠道区间):生态下泄流量为6.5m³/a

棉花河取水口生态下泄流量为489.7m³/a

邦迈箐及大兴沟取水口(渠道区间):生态下泄流量为23.8m³/a

棉花河下游沿岸片区取水口(区间):生态下泄流量为85.4m³/a

六、退水要求退水主要为农业灌溉回归水,灌溉回归水的排放具有季节性,根据用水过程,高峰为每年的 115月份。主要污染物为氮、磷等,为非均匀排放。农业灌溉回归水 由于面广点散,回归过程是个连续缓慢的过程,没有形成大的点源排 放,不易集中处理,因而不采用集中方式处理回归水,农灌回归水经 山箐最终回归元江干流河道。

七、取水合理性:棉花河灌区的主要水源为棉花河,由于现状棉花河片区的官网已完成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主要为全面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推行差别水价,建立科学的水价机制,农业水价达到运营成本水平;在定额管理基础上,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项目论证取用水量为644.5m³/a,年取水量占论证区容积储存量的6.8%,水源水量满足项目取水,水源可靠。

八、计量设施: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须“一年一检”。

九、核发取水许可证事项:棉花河流域灌区已建成,尽快安装计量设施报送县水利局,经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及县水利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

(三)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的措施与建议执行。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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