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第一纪工委 县财政局开展对乡镇财政所工作作风及财务管理综合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干部工作作风及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全面查堵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5月22日至6月2日,县纪委第一纪工委领导、县财政局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一行4人,开展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工作作风及财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督查组以治“懒”、“散”为重点,查阅乡镇(街道)财政所相关资料、会计凭证,了解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审核单据不严,原始凭证没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等情况,对“三公经费”、差旅费审批没有按规定要求填报,接待费报销审批表没有附公函或无公函接待审批表等情况。 督查组在查阅相关资料、会计凭证的同时,深入到项目点实地查看部分在建工程和已完工工程,在检查过程中县纪委第一纪工委陈书记要求,负责项目的相关部门要抓紧对完工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尽快使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对在建工程要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进度。 通过督查,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政干部队伍对资金监督意识和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新平财政局监督检查股:朱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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