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审核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21 16:11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一、受理范围

申请辞职者。

二、办事流程

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辞职办理条件及材料;

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辞职复函,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监察,防止弄虚作假。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窗口: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辞职的审核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1

辞职申请书

原件

1

2

谈话记录

原件

1

3

家人同意辞职证明

原件

1

4

承诺书

原件

1

5

请示

原件

1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696,监督投诉电话0877-701907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平县桂山街道富新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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