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正常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证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21 16:11   点击率:39打印】【关闭

一、受理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

二、办事条件

1.个人申请;

2.退休时所在单位填报相关表格;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审批。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窗口: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从业人员正常退休(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1

《正常退休呈报表》

复印件

1

2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信息核对表》

 

复印件

1

3

《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调标审批表》

原件

纸质

1

4

《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审批表》

原件

纸质

1

5

申请人退休当月工资花名册

原件

纸质

1

6

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

原件

纸质

1

7

申请人《独生子女光荣证》

原件

纸质

1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认定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领取地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208,监督投诉电话0877-701907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平县桂山街道富新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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