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国有企业及其职工; 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滇机构及其中方职员; 4.城镇私营企业、业主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个体劳动者; 5.外省驻滇机构及其职工; 6.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 二、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 2.退休时所在单位填报相关表格;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审批。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窗口: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从业人员正常退休(企业)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2 | 在职女职工近五年的《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3 | 《玉溪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员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4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 复印件 | 纸 质 | 3 | 5 | 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 | 原件 | 纸 质 | 1 | 6 | 申请人《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2份 | 复印件 | 纸 质 | 2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认定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领取地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208,监督投诉电话0877-701907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平县桂山街道富新路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