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和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提出工作意见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3.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指导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谐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和**问题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拟订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督实施,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团体培养**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6.依法管理**事务,加强对民间**事务管理,负责对大型**活动场所审批与审查、申报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新平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庆典活动,指导**领域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8.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参与组织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 9.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民族和**问题的书刊、宣传品等的审查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界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负责指导乡镇民族、**业务工作,承担新平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1.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央、省、市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专项资金80万元,按照资金使用用途和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3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平甸乡磨皮村磨皮大寨小组、扬武镇马鹿村热水塘小组、老厂乡黑查莫村则敢莫小组、)和1个民族特色村(平掌乡富库村各折小组民族特色村)、1个基层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双融合示范社区(古城街道锦绣社区)建设。目前,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95%,资金支付350余万元,古城街道锦绣示范社区正在组织实施中,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10月底完成各项实施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示范社区12月前完成实施任务。 2.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云南省十件惠民工程:《董咏记》、《拉祜语言文字抢救保护》、《陀螺场地建设》三个惠民工程到位资金35万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望年底完成实施任务。 3.2020年县民宗局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新平县被云南省**事务委员会命名为全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大槟榔园、马家寨等21个小组荣获全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第二轮云南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2016-2018)省级示范县创建中,获得市级项目验收优秀等次。 4.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医疗保险代缴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对2020年人口较少民族人员信息核实,督促乡镇(街道)落实资金补助。目前,11个乡镇(街道)51个村(居)民委会148个村(居)民小组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医疗保险资金应缴尽缴,保险参保率100%。同时认真完成2021年人口较少民族医疗保险代缴统计上报工作,2021年,全县涉及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医疗保险共4799户、18892人,2021年人均补助280元,市县各承担50%,共计5289760元,目前市级补助资金正在审核中,预计11月到位。二是落实民贸民品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认真做好我县民贸民品企业贷款申请审核和贷款贴息审批兑付工作,截至2020年9月底,共审核发放流动资金贴息贷款11990万元,2020年,根据(玉财金〔2020〕81号)文件,市级下达我县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112.08万元,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中央对地方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已按59.595%比例兑付到各民贸民品企业。三是做好少数民族成份认定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审核认定2020年初升高人口较少民族和普通高校招生涉及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审核认定普通高校招生民族成份的30人,初升高符合条件的121人。 5.开展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助推新平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一是健全完善民族文化项目储备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调整更新2020至2025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项目25个,民族文化项目储备进一步充实。二是积极组织上报2021年民族文化项目。向上申报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双百工程”精品扶持项目1个(花腰傣“喊月亮”歌舞剧),申报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2个(“彝族民间创世花鼓舞抢救保护”和“彝族民间吃花酒抢救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关于事业单位的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下设事业单位一个,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研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研所合署办公且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研所的各项收支出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管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研所无财政预算编码。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3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财政预算收入531.33万元,比上一年减少9.44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项目实施减少,项目资金相比较上一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9万元,占总支出的58.84%;项目支出174.1万元,占总支出的4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支出526.88万元,同比减少103.89万元,同比下降19.72%,其中:上年基本支出265.18万元,2020年同比减少16.29万元,同比下降6.14%;上年项目支出261.70万元,2020年同比减少87.6万元,同比下降33.4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数量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8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日常支出265.1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6.29万元,同比下降6.14%。主要原因为人员调离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261.70万元,2020年同比减少87.6万元,同比下降33.47%。 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数量减少,则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工作专项支出6.79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5.43万元;**事务支出14.8万元;2020年新平县拉祜族学会编撰出版《新平县拉祜族苦聪人历史文化》经费5万元;《欣欣向荣——新平正当时》宣传册制作经费20万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经费112.08万元,项目均已验收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对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37万元,2020年同比减少108.38万元,同比下降20.6%。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充分使用各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1.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民族工作专项6.79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5.43万元,**事务14.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新平县拉祜族苦聪人历史文化》编撰出版。;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1%。主要用于民贸民品贷款贴息112.08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19.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4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74.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下乡次数和公务接待次数,严格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3万元,下降2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下乡次数和公务接待次数,严格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46.57%;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占5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2020年省市领导下我县调研、庆祝新平县40周年接待来访记者、出版社人员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2万元,同比增加0.47万元,同比增长1.8%,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购买岗位人员经费,“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19.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1万元,固定资产91.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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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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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9.93 | 2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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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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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1111 2020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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