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政治安排工作。 2.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合作共事的情况。 3.联系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了解情况,反映意见,调整关系,落实政策。 4.联系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工商联的指导和工商联党组的领导。 5.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做好台胞台属的工作,为台胞台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反映台胞台属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6.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做好归侨、侨眷、侨胞工作,切实加强海外联络工作。 7.做好我县黄埔同学、起义投城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团结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政策方面的遗留问题。 8.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统一战线思想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围绕迎接、开好、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拓展“四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各领域主题教育和“统一战线献礼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加强对统战领域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预案防控,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二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制定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统战领域部分代表人士集中观看开幕会。并组织集中研讨学习,我们将按照“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的要求,引领统战成员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持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引导统战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与党同心同向同行。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及时调整充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抽调人员重建创建工作专班,强化创建工作力量;及时制定和下发《新平县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压实创建责任;加强交流学习,拓宽创建视野,组织创建专班工作人员到江川区、易门县、双柏县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将创建工作由扩面转向提质。按照“十个一”要求,建立我县讲解员数据库,开展讲解员培训,提高讲解水平;深挖创建特色亮点,做好市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6个迎检点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投资500.00万元实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个,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全面提质扩面,积极推荐上报3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8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争创县级示范单位(家庭)81个;不断创新方式,与县文联合作出版《中华民族一家亲 坚定不移跟党走》哀牢山民族团结进步专刊,开展“写春联、送春联,民族团结进千家万户”和开展“扬家风 传家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活动,让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推进基层、贴近群众。与新平大美文化传媒公司开展宣传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省民委信息直报点优势,拓宽宣传广度和深度,省民委采用信息22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学习测试,共计完成线上线下测试9,740人次。开展 “喜迎党的二十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演讲比赛,让群众广泛参与,以赛促学,以学笃行。逐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不断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实施扬武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项目彝族民间创世花鼓舞挖掘、整理和保护,组织实施精品文化项目花腰傣原生态实景歌舞剧《喊月亮》创作演出。制定了《新平县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站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率先在古城街道锦秀社区、戛洒镇曼哈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站建设。完成2016—2021年省对下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和“十四五期间”民族贸易县内民贸企业认定相关工作,推荐申报32户。代表玉溪市参加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2金4银5铜,其中陀螺项目获1金3银3铜;表演项目1金1银2铜。代表玉溪市参加省民委主办的“民族大团结 建设示范区 喜迎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获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县民宗局被云南省民宗委表扬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全面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与通讯部门合作,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严密防范涉民族领域的舆情炒作。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析取消玉溪市六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聚居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后的社会稳定形势,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解释说明,要求各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做到应保尽保,组建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分析评估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风险隐患预警制度。 3.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圆满完成县工商联换届工作。拟定新平县工商联换届实施方案,统筹做好35名执委人选考察,组织13个评价单位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3批次;协助做好省、市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的考察工作;加强沟通联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与无党派人士开展交心谈心30人(次),与党外知识分子开展交心谈心77人(次);与新阶联四分会开展座谈4次。通过谈心谈话、走访看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各代表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新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开展活动,增强代表人士凝聚力。组织新阶代表人士学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营经济领域“走进执委、解疑释惑、服务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先后深入12个乡镇(街道)商会和50户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共梳理出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1条,其中现场解决12条。形成《加快新平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调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走访调研问题29个。目前,已解决24个,正在协商解决5个,办结率100.00%。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收看2022年“寻美·中国”主题活动启动仪式、观看“人人参与自救互救,共建共享文明社会”社会服务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社会组织从员人员参加中央统战部举办的2022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问卷调查;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开展“博爱送万家”、“万企兴万村”新春送温暖活动,共计募捐款86,400.00元及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对新化、老厂、平掌等3个乡镇7个村委会困难群众开展慰问。通过开展系列活动,鼓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挥自身优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组织代表人士参加线上线下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学习,参加《玉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学习测试》答题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人心,各代表人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自觉。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工作站)开展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扶贫济困等活动15次;加强阵地建设,提升代表人士工作硬件设施。依托滇中、滇南、思普三地区地委代表联席会议旧址红色资源,建立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编撰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阵地解说词,提升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感召力,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铭记革命先烈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昂扬斗志,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巩固提升建设,对琴淮酒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强化实践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竭力打造推动新平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更上新台阶;开展统战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主管主办意识形态阵地梳理及风险隐患排查化工作,防患于未然;加强互联网的日常监测工作,坚持每日对新平新闻网、新平社区、玉溪高鼓楼等新媒体平台上涉及统一战线和民族信息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4.不断壮大港澳台海外统战力量。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法治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周一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规宣传。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共发放传单2,000余份。社会各界对涉台涉侨法规政策的认识度得到有效提高,对台务、侨务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开展对外交流交往,促进引资引智。接待台商投资考察2次,在接待服务中积极宣传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花腰傣民族文化风情和哀牢山独特的生态风光,介绍新平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良好的投资环境及投资储备项目。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新平好声音;加强联系,热情做好服务。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台胞台属43户。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在新台胞、香港同胞医疗保障、子女就读等相关问题。推荐三中台胞教师郑咏哲为玉溪市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发挥台胞青年表率作用;联系台胞志愿服务队的“苔小青”到老厂哈科底寄宿制幼儿园开展捐物资献爱心活动,两岸小朋友一起创意涂鸦,增进两岸幼儿感情;完成县级侨联组织建设工作,召开了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认真开展基层侨务工作,推进“侨胞之家”建设。积极申报平甸乡费贾村侨胞之家和漠沙镇曼勒社区侨胞之家建设。 5.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派制,细化职责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县委“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把转思想、转作风、强执行、提效能落在实在。制定印发《中共新平县委统战部关于深入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讨论和大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民族事务股,港澳侨台工作股,代表人士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649,62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624.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3,205.82元,增长1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205.82元,增长16.39%,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63,170.08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0,035.7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工资增加,燃油价格上涨,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一般公共事务经费中人员经费增加256,812.38元,公用经费增加6,357.70元,项目经费增加110,035.74元。综上,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649,624.7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709.82元,占总支出的88.34%;项目支出308,914.88元,占总支出的11.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3,205.82元,增长16.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170.08元,增长12.67%;项目支出增加110,035.74元,增长55.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工资增加,燃油价格上涨,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一般公共事务经费中人员经费增加256,812.38元,公用经费增加6,357.70元,项目经费增加110,035.7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2,340,709.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9,908.31元,占基本支出的88.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801.51元,占基本支出的11.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914.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820.60元,用于保障代表人士培训及“聚力汇”工作。 2.事务支出102,000.00元,用于发放生活补助工作。 3.华侨事务支出31,293.88元,用于保障我县基层侨联、侨法宣传工作。 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86,800.40元,用于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统战对象春节慰问工作。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000.00元,用于保障我部门基层党建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62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3,205.82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各项目集中开展,机构运行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6.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0,40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8%。主要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38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我部门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71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医疗保障、医疗补助工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1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我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03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670.1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36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3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03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67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3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部分因公出国工作未能如期安排落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53.13元,增长1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70.13元,增长1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83.00元,增长8.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接待各州市统战系统人员来新交流工作,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670.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统战、民族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801.51元,增加6,357.70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但由于燃油价格上涨、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略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828.88元、印刷费0.00元、水费0.00元、电费0.00元、邮电费2,000.00元、物业管理费0.00元、差旅费12,467.50元、维修(护)费0.00元、租赁费0.00元、公务接待费9,843.00元、劳务费91,800.00元、委托业务费0.00元、工会经费0.00元、福利费8,99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70.13元、其他交通费用94,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元、办公设备购置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资产总额394,688.88元,其中,流动资产14.994.45元,固定资产379,69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9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301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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