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金家辉带领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对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紧抓棚改工作纪律落实。 金家辉一行随机抽查了新平县棚户区改造群众工作组各组入户情况和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当金家辉来到群众工作组第六组办公室督查时,碰巧目睹了第六工作组人员倾听棚改对象反映诉求,并依据政策释疑解惑,宣传政府奖励政策,最终群众表示对回复满意的全过程。 金家辉现场对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态度表示赞赏,并从如何回答群众不合理诉求,如何引导群众积极支持棚改,如何宣传县委、县政府奖励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律作了强调: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党员干部,不得借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凡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棚改督查组要加大巡回督查力度,狠抓棚改工作纪律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切实擦亮监督“探照灯”,确保棚改工作高效、廉洁、阳光、依纪依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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