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山街道环保工作职责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20 14:11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1、落实桂山街道环保工作和县环保局下达的专项环保工作任务。

2、熟悉环保部门和本街道关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宣教等业务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在本辖区实施。

3、积极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倡导辖区生态文明,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配合环境宣教机构开展全民环保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4、调查辖区内相关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项目及日常污染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并上报本辖区内农业、工业和餐饮服务业等污染物异常排放情况,以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存放情况。

5、进行环境现场巡查,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提供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信息。

6、实时发现并上报本辖区内河流、湖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发生的异常变化。

7、实时发现并上报本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8、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投诉和环境污染纠纷,配合环保部门查处、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9、配合环保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证据。

10、实时反映辖区内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理有关环保手续。

11、其他临时性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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