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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湖库渠保护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新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新办发〔2017〕23号)和《新平县桂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新桂党发〔2017〕2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主体 各街道河长或联系部门按照所负责河道完成河长制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各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信息不失效,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内容要真实、全面、客观。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三、报送内容 (一)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形式主要有周报、月报和简报等形式,具体以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周报内容:各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直属要及时统计本周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做好巡河记录,形成巡河报告报送至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报内容:各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统计汇总本社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的编制、河长及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河长巡河情况、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提出进展情况报告。 简报内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动态、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等要定期形成简报。具体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 2.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效成果; 3.河道(水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的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社区、本部门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二)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逢节假日则提前报送)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和书面报告(含电子版)报送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报要及时上报,原则上一月至少上报一期,由各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直属部门上报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编发,并抄送各有关单位,同时上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河长巡河结束后,各联系部门要及时形成巡河报告报送至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四、重要信息专报制度 (一)专报内容 包括街道直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进展、重要情况反映和重点工作动态及其他需要立即报告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县委、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 3.河道(水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4.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 5.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 6.主要媒体、新闻网络反映的涉及河道(水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信息; 7.其他专报事项。 (二)信息专报方式 专报实行一事一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五、定期汇总 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各社区信息报送情况,并将结果通报街道直属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依法依规追责 在信息通报工作中违反本制度,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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